在需要對建筑物的施工質量進行評定時,或當建筑物由于某種原因不能滿足某項功能的要求或對滿足某項功能的要求產生懷疑時,就需要對建筑物的整體結構、結構的某一部分或某些構件進行檢測。
當判定被檢結構存在安全隱患時,就應該對其進行加固處理,或者拆除。
以前,建筑結構檢測、加固的重點主要是面對舊房,但近十年來,無論舊房或新房都存在著檢測、加固的問題,建筑結構檢測檢測、加固的工作越來越多。一般來說,在下列情況下要對建筑物進行檢測、鑒定和加固:
01設計不周或有誤
1)如對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尾部和地基情況了解不全,地基承載力估計過高,漏算或少算作用于結構上的荷載;2)設計人員受力分析概念不清,結構內力計算錯誤等。
02施工質量低劣
1)如混凝土強度等級低于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有蜂窩、孔洞、露筋等缺陷,鋼筋力學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
2)砌體砌筑方法不當,造成通縫,空心砌塊不按設計要求灌筑混凝土芯柱;
3)或鋼結構的焊接質量或焊縫高度達不到設計要求
03使用或改造不當
1)如未經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層或對其進行改造,造成原有結構承載力不足,使用過程中任意改變用途加大荷載;
2)或隨意拆除承重墻或墻上開洞。
04使用環境惡化
如結構長期受到高溫、振動、酸、堿、鹽、雜散電流等不利因素作用,引起結構構件的腐蝕性和損傷等。
05建筑物年久失修
結構有損傷或破壞,不能滿足目前的使用要求或安全度不足。
06由于各種災害事件的影響使結構產生裂縫或者破壞。
07需要對古建筑、歷史性建筑進行進一步維護、保護。